videlicet

英 /vɪˈdiːlɪsɛt/美 /vɪˈdɛlɪsɛt/

adv. 副词

即;就是说;换言之(用于正式文本中引入具体说明或列举)

词义说明

videlicet 的核心含义是“即;就是说”,用于在正式文本中引出对前文的具体说明、列举或解释。它本身不添加新信息,而是标示后文是对前文的进一步明确。这一含义直接来自其拉丁语本义“即;显而易见地”,在英语中主要用于书面语,尤其是学术、法律和宗教文本。其引申关系较为简单:从“可以看见地”引申为“明显地”,再虚化为“即”,即从视觉上的可见转为逻辑上的明确。在现代英语中,它几乎只保留“即”这一用法,且常以缩写 viz. 出现。

词源解析

videlicet 直接借自拉丁语,由 vidēre(看见)和 licet(允许、可以)构成,字面意为“可以看见”或“显而易见”。其中 vidēre 是“看”的动词,licet 是无人称动词,表示“可以”。在拉丁语中,videlicet 常用于解释或列举前文,后进入英语法律和学术文本。记忆时可拆分为 vide-(看,同 visible、video)和 licet(可以,同 license 的拉丁语源),合起来即“可以看见的”,引申为“即”。注意其缩写 viz. 中的 z 来自古抄本中表示缩写的小符号。

使用场景

videlicet 主要出现在正式书面语中,尤其是法律文本、学术著作、宗教文献和历史文献。在法律文本中,它用于列举具体条款或示例;在学术写作中,用于精确说明前文;在宗教文本中,常见于解释经文。日常口语和新闻报道中几乎不用,若出现则显得极为正式或学究气。商务邮件中也不常见,除非是高度正式的法律或合同类邮件。文学作品中偶尔用于仿古或戏谑。总体而言,其语域极高,语气客观、正式,不带有情感色彩。

用法须知

videlicet 是副词,不作及物或不及物动词使用。它在句中通常置于被说明的成分之前,前后常用逗号隔开,例如“three countries, videlicet France, Germany, and Italy”。它不引导从句,只连接名词性成分或短语。常见错误包括:将其误用作连词引导句子(应避免);在口语中使用;与 viz. 混用时不注意缩写形式(viz. 通常用于书面,且后常接列举)。此外,videlicet 本身不变化形式,没有比较级或复数。

词义辨析

videlicet 与 namely、that is (i.e.)、to wit 等近义。namely 最常用,语域中性,后接具体列举;that is (i.e.) 表示“即”,用于解释或换言之前文,后接同位语或从句;to wit 为法律古语,与 videlicet 接近但更显古板;viz. 是 videlicet 的缩写,用法相同但更简洁。区别在于:videlicet 和 viz. 语域最高,多见于法律和学术;namely 通用;i.e. 侧重解释;to wit 略带古风。选择时需考虑文本正式程度和读者预期。

注意事项

videlicet 语域极高,仅适用于正式书面语,尤其是法律、学术和宗教文本。在一般写作或口语中使用会显得做作或晦涩。它不带褒贬色彩,但可能给读者造成距离感。常见误用包括:在口语中滥用;误以为它等于 for example(其实更接近 namely);缩写 viz. 后误加句点又接逗号(通常 viz. 后直接接列举,不加逗号也可)。此外,现代英语中更倾向于使用 namely 或 i.e.,除非需要刻意营造正式或古旧风格。

高频搭配

  • videlicet (viz.)即(缩写形式)
  • namely, videlicet即,也就是说
  • videlicet in legal texts在法律文本中的“即”
  • videlicet in academic writing在学术写作中的“即”
  • videlicet followed by a list后接列举的“即”
  • videlicet as an abbreviation作为缩写的“即”

用法示例

  1. The contract covers all major expenses, videlicet rent, utilities, and maintenance.合同涵盖所有主要费用,即租金、水电费和维修费。
  2. Three factors contributed to the decline, videlicet inflation, unemployment, and low consumer confidence.三个因素导致了下降,即通货膨胀、失业和消费者信心低迷。
  3. The manuscript was examined by two experts, videlicet a paleographer and a codicologist.该手稿由两位专家检验,即一位古文字学家和一位手稿学家。
  4. The rule applies to all employees, videlicet those hired before and after 2010.该规则适用于所有员工,即2010年前和之后聘用的人员。
  5. He cited several authorities, videlicet Aristotle, Aquinas, and Suárez.他引用了几位权威,即亚里士多德、阿奎那和苏亚雷斯。